发布时间:2022-10-11 07:00:09 文章作者:知网小编 www.bear18.com
研究人员过去会因自己的学术不端行为受到警示,但当共同守则落定后,将会面临很严格的处罚。 以前那些未纳入惩戒范围的轻度学术不端行为之后应该受到法则的约束。 在科技部和社科院的牵头下,必须要在科研机构中建立起诚信制度。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按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 学术不端行为与获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理。 第三十条 高等学校对学术不端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处理决定书,载明以下内容: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的行为。 更严重的,是少数人不懂法、不学法、不依法创作,学术道德缺失,不靠诚实劳动获得科研成果,想要投机取巧、不劳而获,或者少劳多获。 再加上我国学术界突然面临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反对学术不端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的学者抵挡不住市场经济的诱惑,做出一些违背学术共同体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还不自知,自以为是。
为什么中国的学术不端那么难管? 中国的学术不端之所以难以监管,“定义模糊”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学科背景、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于学术不端的定义都是有分歧的。 例如,在国内的教科书中,在没有适当引用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利用某些文本,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在 1999 年之前,人们并不认为重复发表或者用中文和英文各发一次有什么不合适。 超过 20% 的受访者认为重复发表和自我剽窃在自己的领域很常见。 而在国际学术界,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学术不端。 如果不处罚这种不当行为,学术界容下了更多类似行为,从而滋生更多的学术不端和重复犯错,进而浪费国家资金、玷污国家荣誉,并腐蚀人们对于科学研究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