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30 01:02:32 文章作者:知网小编 www.bear18.com
院教字【2018】24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定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学校授予学士学位,按学科分类为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第三条学校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置主席1人、副主席2人至3人、委员若干人,任期3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主要从学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务的教学、研究人员中选出,主席、副主席由具有教授职务名称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负责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办公室在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系)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设有议长1人、副主席2人、委员数人。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委员主要从本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位的教学、研究人员中选拔。
第四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学校学士学位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方法。2.审查各二级学院(学部)分委的成员名单。3.审查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的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条件。审查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的条件审查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和条件。4.决定不授予或授予学生学士学位。5.决定取消因违反规定授予学士学位。6.研究并处理授予学士学位的争议和其他相关事项。第五条各二级学院(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本校二级学院(学部)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成绩及毕业鉴定等相关资料。决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提案事项。
第六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时,授予学士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思想道德审查和鉴定。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有教育、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应该在1.8以上。4.在校期间由于学业原因没有发生留级或降级。5.毕业论文(设计)没有抄袭、抄袭,在学的课程考试中没有舞弊行为。第七条为鼓励学生多元发展、个性化发展,对课程学习没有达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但在其他方面学习有成绩,在校期间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或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2.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或全国CCTV杯演讲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性文体比赛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人员。
第8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步骤1.各二级学院(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态度、学业成绩、毕业鉴定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根据本规则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提出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提案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教务所,教务处正在整理各二级学院(学部)的资料。符合第七条规定,毕业年申请学士学位的,应当在5月下旬填写《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资料,经二级学院(本科)学位评定分委审议后向教务处报告。3.在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查。对各分委员会提出的清单和资料进行表决。表决决定在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出席,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通过的情况下有效。四、将决定报告省学位委员会进行审查。
第9条学位评定时间各二级学院(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必须在学部最后一个学期的教育过程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评定工作。第十条对被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发现有进行虚假行为或舞弊行为的,可以通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复审,取消该证明书进行回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处理。
年被取消的学位证明书被登记的情况下,学校将取消,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无效。第十一条未经校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者,毕业后作为补缺。第十二条本细则中有关项目、获奖、成果等属性和种类的定义,分别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或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员会、科学研究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解释。如有未规定的事项,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处理。第十四条本规则自2019年毕业生开始实施。
条细则施行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太原师范学院正文摘录自太原师范学院教务处信息网站,在网上查重净溪小编纂完成,同学们要牢牢记住,论文完成后一定要提前作论文查重,以免延误毕业。另外,网络搜索的重量不向个人用户开放。http://www.cnki.cc)提供正规可靠的网络搜索服务,检测结果与学校一致,支持真假验证。